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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法律制度》及配套行政法规7月1日起生效

第7/2023号法律《人才引进法律制度》于2023年7月1日起生效,配套之第19/2023号行政法规《人才引进法律制度施行细则》及第20/2023号行政法规《人才发展委员会》于同日生效。特区政府将于8月起陆续公布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详情。


《人才引进法律制度》旨在透过吸纳顶尖人才,提高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创新力、竞争力及国际知名度,以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特区政府计划引进各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物和高级专业人才,借助他们的技术、经验及市场网络,带动和支持本地产业发展,引领社会长远进步。


特区政府将有序开展三类人才引进计划,包括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在确保严谨的审批程序下,设立专属的电子平台接收申请,优化流程,减少申请人亲临办理次数,提高行政及服务效率。


《人才引进法律制度》订定以人才发展委员会、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和治安警察局为主管实体。人才发展委员会下设专责小组,就参加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的申请作检视并编制首轮入选名单 ;新设立的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根据澳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从首轮入选名单中甄选被建议引进之人才;治安警察局负责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并依职权发表意见;最后由行政长官就有关申请作出决定。人才引进制度设有事前和事后监督机制,确保申请人符合相关人才引进计划的申请要件、资格,以及被引进人才在澳门从事与其资历相匹配的工作。各主管实体将对申请作出严谨审核,并将定期公布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统计数据,以便公众监督人才引进计划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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